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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山东网-感知山东4月6日讯 (记者 张敏敏) 4月6日,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相关情况。
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,《实施意见》于2022年12月29日正式印发,共包含“总体要求、主要任务、保障措施”三部分内容,其中“主要任务”是《实施意见》核心,共分为6大项25条内容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总量控制要求,通过采取严格取用水审批,加强计划用水管理,强化取用水监管等措施,进一步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具体落实。同时,明确了农业、工业、城镇生活等各行业节水任务,明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用水管理职能,强化节水监督管理,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。
优化水资源配置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通过实施水权交易、挖掘黄河水潜力等措施,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,强化水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素保障作用。从优化供水格局入手,推进水源工程、连通工程等建设,强化供水能力提升。
“对于一些区域取用水总量临近或超过控制指标的项目,要限制或者不予审批。其次,在用水阶段强化用水计划监管,严格水量核定。”泰安市水资源水土保持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、主任张明泰说,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许可水量,《实施意见》中明确提出“推动水权转让交易”,支持鼓励水权转让交易,通过水权交易更好发挥已批复取水许可的余量作用,从而提高用水效率,盘活用水存量,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了推动和巩固大汶河超载治理要求,从地下水管理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、水土流失治理、水环境治理、推进河湖长制等方面,提升水生态保护力度。
此外,《实施意见》以提升再生水利用为出发点,明确加快建设雨水、矿井水利用系统,鼓励企业再生水利用,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断提升。
泰安市水利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二级调研员李怀岭说,《实施意见》的印发实施,为泰安市水资源强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,为推进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化进程,切实落实好新时代治水方略,不断提升水资源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提供了重要支撑。必将对泰安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,助力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,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发挥积极作用。